处 长:阴祖军
副处长:王力娜
1. 贯彻落实中央、农业部及我院有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研究拟定研究所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2.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所人才队伍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发展、高技能工勤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3. 负责所属部门、中心、处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岗位管理、绩效与考勤、招录与调配等,指导所属部门做好岗位聘用工作。
4. 负责所属部门领导干部考察、任免、考核、交流、辞职、辞退、监督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
6. 负责研究所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研究所收入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所属部门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 负责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的政策落实、信访处理、统计;负责所属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所属离退休人员及医疗相关服务;负责所离退休职工活动站的建设与管理。
8.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
9. 负责指导所属部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备案和研究所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
10. 开展农业科研部门人事人才工作的相关研究,负责研究所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11. 承办院领导、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