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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 :科技管理处 访问量 : 作者: 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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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对申请人的学位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类别)。

③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境)外获得的申请人,两学位均需认证。

④“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类别的报考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对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2015年6月1日之后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包括TOFEL、IELTS(A类)、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或TEM-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具体分数要求见表1。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4)专项计划

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要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考生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表1 英语成绩要求

②在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2.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人需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adm.gscaas.net.cn/sign_up/bsbm/index.aspx,点击“普通招考报名”),报名费为200元,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分为首次报名和补充报名。首次报名在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补充报名时间在2023年3-5月。具体事宜届时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硕博连读生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拟录取后,方可在报名系统报名,由研究生院进行录取资格审核。硕博连读生无需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间在2023年5-6月。直博生不需在系统内报名。具体事宜届时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通过学科初选的申请人在参加学科复核期间,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中棉所科技管理处审核,审核后留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申请人证书原件。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 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② 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③ 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4或在我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附件2,3000-5000字)。

⑥ 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二)学科考核

1. 材料审核:2023年2月20-28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提交的电子版本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材料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学科初选名单。

2. 学科初选:2023年3月1-15日

我所学科考核组遵循院一级学科初选标准,审议初选者的申请材料及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对初选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进行打分,给出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复核者名单。初选者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成为复核者。初选成绩公示届时详见我所网站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学科复核:2023年3-4月

学科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我所网站公告。复核内容分为笔试部分和面试部分。

复核内容包括: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掌握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笔试由培养单位组织命题,命题组织管理、试题审核、安全保密等要求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127号)文件执行。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 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行为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 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我所按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公示

研究生院对我所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一)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全院当年博士研究生计划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职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学习的书面同意书后,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中棉所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方式如有变化,将在我所网站通知公告栏告知。

四、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设有招生督查小组,对全院我所博士招生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接受考生投诉。中棉所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中棉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中棉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入学第一年不分等级均为10000元/人)、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培养单位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等。奖助学金政策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及助研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直博生免收第一年学费。对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所对应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的优秀推免生被录取为直博生的,免收基本学制内全部学费。优秀推免生硕士在读期间,以硕博连读方式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免收博士研究生学制第一年的学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中国农科院录取的京外培养单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专业代码为071010)和生物信息学专业(专业代码为0710Z1)博士研究生统一到中国农科院深圳研究生院(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中国农科院录取的“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统一到中国农科院国家南繁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

(四)中国农科院与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其中第一导师为中国农科院导师、第二导师为高校导师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行双重学籍管理,档案、户口均迁入中国农科院,在联合培养高校开展课程学习,中国农科院颁发由双方盖章的毕业证书,高校颁发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参考联合培养高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五)中国农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中国农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学科考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中棉所科技管理处联系咨询。请考生及时关注中棉所主页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也可电话或邮件咨询。

(六)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总数后,我所依据本单位计划数、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七)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需在学科复核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管理处。学科复核前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对应纸质版材料的,取消其学科复核资格。

(八)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七、咨询方式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0372-2562371,联系人:吴建勇

招生监督工作小组:0372-2562248,联系人:宋晓轩

考生接待咨询电话:0372-2562208,联系人:袁 媛,葛  群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010-62162692

邮箱:zhaosheng_mhs@163.com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黄河大道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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