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我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考核办法
(一)学科复核方式
现场进行学科复核。
(二)学科复核时间
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须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给我所审核。
2.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核考场。学科复核期间须做好个人防护。除口罩、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复核期间须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
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笔试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三、录取工作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我所按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对我所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中棉所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方式如有变化,将在我所网站通知公告栏告知。
五、监督与复议
研究生院设有招生督查小组,对全院我所博士招生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接受考生投诉。中棉所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中棉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中棉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入学第一年不分等级均为10000元/人)、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培养单位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等。奖助学金政策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及助研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直博生免收第一年学费。对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所对应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的优秀推免生被录取为直博生的,免收基本学制内全部学费。优秀推免生硕士在读期间,以硕博连读方式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免收博士研究生学制第一年的学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中国农科院录取的京外培养单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专业代码为071010)和生物信息学专业(专业代码为0710Z1)博士研究生统一到中国农科院深圳研究生院(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中国农科院录取的“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统一到中国农科院国家南繁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
(四)中国农科院与全国多家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其中第一导师为中国农科院导师、第二导师为高校导师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行双重学籍管理,档案、户口均迁入中国农科院,在联合培养高校开展课程学习,中国农科院颁发由双方盖章的毕业证书,高校颁发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参考联合培养高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五)中国农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中国农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学科考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中棉所科技管理处联系咨询。请考生及时关注中棉所主页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也可电话或邮件咨询。
(六)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总数后,我所依据本单位计划数、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七)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需在学科复核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管理处。学科复核前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对应纸质版材料的,取消其学科复核资格。
(八)如有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中国农科院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八、咨询方式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0372-2562245,联系人:葛晓阳
招生监督工作小组:0372-2562207,联系人:郑鈜爽
考生接待咨询电话:0372-2562208,联系人:袁媛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邮箱:zhaosheng_m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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