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1. 当前位置:
  2. 首页» 首页栏目» 重要公告

中国农科院棉花所关于招收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来源 :科技管理处 访问量 : 作者: 袁媛
【字体:

各位考生:
  为推动世界一流棉花科研院所建设,加强研究生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2019年我所将加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并全面开展与新疆农业大学、郑州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等高校在研究生培养和科研项目等领域的深度合作。现将招收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及联合培养研究生通知如下,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一、调剂原则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到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棉花所)及我所与河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19年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到我所与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19年国家B类分数线要求。
  3.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学科门类要求
  1.学术型硕士:不跨学科门类,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领域)之间进行调剂,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不跨学科门类,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领域)之间调剂,允许报考学术型硕士专业考生调入相应专业学位。
  3.理学可以调剂到农学,农学不可以调剂到理学。
  二、培养方式
  (一)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棉花所)培养
  1.由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棉花所)统一录取的考生,学籍、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注册和颁发。
  2.学员第一学年在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完成基础课,第二、三学年在我所完成学位论文。
  3.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课程学习期间(北京)标准为1500元/月;回所培养期间1800元/月(郑州科研中心培养期间2100/月);并同等享受我所科技奖励。
  (二)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
  1.联合培养的考生可同时享受我所和联合培养院校的教育资源;录取考生的学籍、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联合培养的院校注册和颁发。
  2.学员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院校完成,第二、三学年在我所完成学位论文。
  3.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课程学习阶段按在校标准执行;论文阶段同时享受培养院校和我所补贴(学校补贴+1000元/月);并同等享受我所科技奖励。
  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将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表(附件)发送至邮箱yuanyuan_mhs@163.com。
  联系人:科技管理处 袁媛
  电 话:0372-2562208
  邮 箱:yuanyuan_mhs@163.com

相关附件:

上一篇:关于召开中国农学会棉花分会成立40周年回顾大会暨2019年年会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农科院棉花所(棉花国重实验室)与郑州大学(农学院) 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