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术活动组织安排条例

作者: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日期:2024-03-26 访问量:

1.为了加强实验室人员间的科研协作、增强了解,开阔专业视野,及时了解学科动态,实验室每1~2周举行一次学术讲座活动。

2.为保证学术讲座活动的有序进行,实验室于年初制订本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由室务会、各研究室负责人及各课题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的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动态提供学术讲座候选人,筹划可能产生重大效应的方向性报告。

3.实验室主持科研项目的固定人员每年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以正在主持进行的科研工作内容为主),交流所主持工作的研究进展。

4.积极鼓励本实验室研究人员邀请外单位专家来实验室作学术报告。

5.每年的12月中旬,全体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学术交流,时间大约为两天。

6.应邀在本实验室工作半年以上的客座研究人员,在离开实验室之前,须作一次学术报告。

7.对应邀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讲座的专家、学者(已在本室做阶段性研究和访问者除外),由实验室与受邀专家共同承担费用,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由室务会另行商定。

8.建议所有研究人员及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学术报告。要求每位在学学生参加学术报告,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讨论。

9.每次学术活动资料由本次报告的直接联系人配合办公室整理,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以便用于上报材料、参考借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