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验室接受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办法

作者: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日期:2024-03-26 访问量:

1.符合实验室目标和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可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并确定一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进行合作,经批准成为客座人员,在课题执行期间,申请人必须来本实验室做课题研究工作。

2.客座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应先到办公室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3.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由项目合作者负责课题方面的事宜。

4.客座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5.客座人员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学术活动,也可以召开专题讨论会,研讨相关学术问题。

6.如项目涉及成果保密问题,客座人员应与项目合作者签订特殊协议,按所签订特殊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7.客座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合作科研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处理合作科研成果。

8.客座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需要外出,应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9.客座人员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归还所借用的实验室物品,并到办公室办理离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