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固定人员管理办法

作者: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日期:2024-03-26 访问量:

1.为保障和促进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实验室固定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本实验室每年对实验室全体固定人员进行一次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情况评估。

2.评议工作由实验室办公室主持进行。

3.对连续三年考核排名居后10%,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实验室固定人员情况者(如长期出国逾期不归者),将取消其作为实验室固定人员的资格。

4.选择吸收实验室客座人员和流动人员中科研工作突出者作为新的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特别是要注重选择吸收年轻研究人员加入实验室固定人员队伍。

5.在实验室运行过程中,设置3~5个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流动岗位,以保证能够随时、及时地引进或聘任优秀中青年研究人员。

6.涉及到人员调动者,由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积极配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