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日期:2024-03-26 访问量:

一、消防安保

1.各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每个房间、走廊设置显著的火警标志、说明以及紧急通道标志,所有人员应熟悉疏散路线。

2.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4.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实验室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6.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有记录,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7.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如酒精灯),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规范使用,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清除可燃物品,使用完毕必须确保明火熄灭,并清理台面,不留火引。

8.实验室应采取适当的防盗技术手段,安装必备的防盗设施,进入实验开展研究的人员需按要求采集指纹,通过门禁管理进出实验室人员。

9.实验室应配备应急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等安全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二、仪器设备安全

1.实验室内特种仪器设备(如高压灭菌锅等)需有明确的设备负责人,有保养维护记录,每年进行年检,定期委托有资质公司检测。精密仪器(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等)设专人负责维护,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准确的精度,并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依托单位停水停电的通知和气象部门的恶劣天气预警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如遇暴雨、冰雹、雷暴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对贵重仪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小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在发生恶劣天气情况时,须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值班。

3.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前检查电源及性能是否良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开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阻、纠错直至拒绝其继续使用。

三、事故处理与奖惩

1.发生事故时,要按照实验室应急方案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2.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实验室有权禁止其进入实验室,应再次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室开展工作。

3.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了被盗、火灾、中毒、人身重大损伤、污染、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依托单位有关部门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将予从严处理。

4.依托单位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处理意见。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对于一贯遵纪守法,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或国家财产损失者;事故发生时,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突出贡献者,实验室将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