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办法

作者: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日期:2024-03-26 访问量: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实验室建设运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等,实现重大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条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国棉花生产重大需求,聚焦棉花生物育种,针对棉花抗逆性及产量与品质同步改良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性、系统性应用基础研究,助力生物育种技术创新和重大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打造一支确保我国棉花科技引领、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第四条  实验室设立以下4个主要研究方向,主要开展以下重点研究:

1. 棉花种质资源鉴定与优异基因挖掘:棉花遗传多样性与核心种质构建、棉花优异基因资源发掘、棉花基因组学研究、棉花优异新种质创制与评价。

2. 棉花逆境调控与骨干亲本创制:解析棉花耐逆机制和调控网络,发掘根系形态建成的关键基因,创制棉花广谱抗逆和高产优质的新种质和骨干亲本。

3. 棉花产量品质协同改良与品种培育:开展棉花高产优质相关基因的功能解析及其调控机制研究,挖掘优异等位变异和一因多效位点,聚合纤维品质和产量的核心遗传决定位点。

4. 棉籽营养成分挖掘与综合利用:挖掘控制棉花种子蛋白含量的优异位点,鉴定调控油分和油酸含量的关键优异基因和位点,鉴定棉花种子中调控次生代谢产物的关键位点。

二、实验室机构和运行体制

第五条  实验室是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河南大学和郑州大学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六条  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七条 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任期5年,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实验室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经依托单位批准后报主管部门备案。主任负责实验室全面运行管理,包括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学科方向、目标任务,以及首席专家的聘任、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召集等。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等管理及日常运转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公共平台提供条件支撑。实验室各研究方向聘任1~2名首席专家,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最高学术审议机构,讨论决定有关实验室发展方向、学科建设与调整、开放课题设置等重大事务。

第九条 实验室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主要负责实验室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和监督。

第十条 实验室研究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其中固定人员实行任期聘任制。实验室流动研究人员包括:自带课题到实验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或客座研究生、实验室聘请的研究人员、实验室招收的博士后以及来室实习的高校学生。

第十一条 实验室执行依托单位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的科研计划、学术活动、课题管理、科研档案资料、仪器设备管理纳入依托单位的正常工作中。